作者:陶健 任翀 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讯:昨天,市旅游委和消保委联合发布了旅游消费调查结果,一批“问题”旅行社遭曝光,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伎俩也被揭露。 据介绍,有关方面日前公开征集了60名旅游消费志愿者,分别对23个旅行社的25个营业部履行旅游合同的情况,包括住宿就餐、交通、景点、购物和导游司机服务等进行了暗访。 调查显示,签订旅游合同时,个别旅行社已“暗藏玄机”。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竟写上了“60岁以上老年人,12岁以下儿童全程请加100元/人”的歧视性条款。上海昆仑旅行社不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合同,在消费者再三提醒的情况下,与消费者签订了一份没有加盖印章的“合同”。上海游乐旅行社则在合同中附加了“由于各种原因造成钱物损失或被窃,我社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不平等条款。 个别旅游企业还玩弄“偷工减料”的手段,在旅途中降低住宿标准。上海好好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承诺“三星”标房,实际上为消费者提供的是私人旅馆。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广告和合同中承诺“五日四星”,但实际上只有一天住四星级酒店,其余三天所住酒店均无星级标志。 此外,志愿者还发现,尽管大多旅行社对旅游的行程、景点和购物点作了比较详细的约定,但个别旅行社仍存在“挤压”游客旅游时间、变更旅游景点的情况。如上海南国旅游有限公司在合同中承诺是“纯玩团”,但实际上每天要安排一至两个购物点,并竭尽所能鼓动消费者购物。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