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8月4日讯(陈丽卿)自然景观应该是全民共享的资源,然而由于它们散布在各个行政区域内,属地管辖的制度让这些本应由全民共享的自然资源被各个地方“天然垄断”,于是,景点门票经常“齐声涨价”——
景区票价的持续走高,不断加大着人们的出游成本。对于自然景观这样带有一定公共产品性质的商品是否正在或已经被其所属行政区域或景区经营者垄断,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场争论似乎从来没有停止过。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对于老百姓来说,他们没有参与讨论景区门票定价的权利,如果他们确实想去这些景点观光,他们就只有支付门票价格的义务。
近几年,国内景区门票价格一涨再涨,国内景区票价跻身世界最高已是不争的事实了。然而,每当黄金周临近,各地景区景点经常不约而同地涨价,这不由得让百姓质疑,其中到底有没有价格串通或“垄断协议”的因素在作祟?在CPI指数连续高位运行的背景下,今年“五一”前夕,针对部分地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竞相攀比、价格偏高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要求用1年的时间,对全国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进行清理整顿。这无疑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然而其收效究竟如何,会不会在一年期限之后发生“报复性”的涨价,这都让业内人士和普通市民忧心。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孙箫律师告诉记者,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景区门票价格必须依照国家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于风景名胜区具有一定的公共产品性质,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其门票实行政府定价。“景区经营者不可以随意定价,更不能想涨就涨。”
记者从物价部门了解到,对于景区门票定价,国家4A级以上景区由所属市物价部门进行管理。“任何一次景区门票调价,都需要遵照规定的流程。”黄山市物价部门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称,黄山、西递等景区已列入听证目录,如果有调价申请,物价部门都会开展价格、成本调查。“这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包括景区品位、近年来的价格标准、市场消费水平、周边地区同级别景点的价格等等。”据介绍,随后,物价部门会组织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然而,关于参与听证的消费者的选择问题,一些人始终持疑惑态度,因为,“逢听必涨”几乎已经成为惯例。
孙箫律师表示,《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依法实行专营的行业,国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我相信,《反垄断法》的实施将促进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的规范。”